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专接本)。
2.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秀幼儿教师,专业基本功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年龄45岁以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征信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教育的精神。
4.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所学专业对应应聘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省市区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州(市)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省市区级工作室主持人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并优先录取。以往教学成绩优异且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等招聘条件。
6.行政岗位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熟悉电脑操作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
7.卫生保健员有卫生保健资格证和相关经验或卫生系统工作者优先考虑。